各院(部)、中心: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现将我校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(一)国庆节、中秋节假期为10月1日—10月8日,共8天。其中10月1日—10月3日为国庆节法定假日,10月4日为中秋节,10月5日—10月8日为调休。
(二)9月30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、上课,9月30日上10月5日(星期四)的课。
(三)10月9日起正常上班、上课。
二、有关要求
(一)有关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,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,如遇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。
(二)节假日期间,实行校级领导带班制度,中层及以上干部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,凡离开西安市的需报知主管校领导。
(三)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师生假期外出的安全教育工作,切实加强交通安全、防火防盗等主题教育,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;禁止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,防止各类意外事件的发生。
(四)主要职能部门值班安排于9月28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总值班室,二级学院值班由学生服务中心汇总后报送总值班室。联系人:刘维东,电话:85680006。
(五)放假期间,图书馆正常开放。
三、值班电话
校长办公室:85680008(白天)
总值班室:85680006(白天) 85680009(夜间)
110值班室:85680110(24小时)
水电值班室:85680177(24小时)
学生服务中心:85680160
社区服务中心:85680167
后勤服务保障中心:85680170
校医院:856800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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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25日